县司法局被命名表彰为市级“平安单位”
来源:不详 | 作者:汤仲民 | 发布时间:2018-04-17 | 栏目:光荣榜 | 点击:(438)
近日,安康市综治办、市公安局联合发文,平利县司法局被命名表彰2017年度全市经文保系统市级“平安单位”。
2017年,县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市、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,坚持服务全县大局,以“平安平利、法治平利”为引领,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,不断巩固提升平安建设“两率两度”,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,深入推进“七五”法治宣传教育,夯实全民法治基础;创新工作方法积极开展“法律扶贫”,提升全县法律服务工作水平;扎实开展人民调解、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工作,筑牢维稳第一道防线。为全县打赢脱贫攻坚战、建设中国最美乡村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。
2018年,全县司法行政干警和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方略,坚持司法为民,凝心聚力,奋发作为,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,奋力推进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新进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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